关于修订财产和行为税部分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关于修订财产和行为税部分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文号: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2015-10-27
废止失效日期:2025-01-01
索引号:SY00242785X0201500159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名称: 关于修订财产和行为税部分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状态:全文废止失效
注释:全文废止或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税总发〔2014〕10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财产行为税部分税种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发〔2015〕114号)的规定,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契税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修订。现将以上七个税种修订后的申报表进行公告,供纳税人在进行相关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时使用。
本公告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2.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3.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5.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
6.契税纳税申报表
7.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__附件